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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7日,记者从,江口县人民检察了解到,一季度,该院适用认罪认罪率为95.45%,确定刑量刑采纳率为184.21%,均位居全市第一。
近年来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着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。
“巧”在加强释法说理
2018年10月,《刑事诉讼法》的修订明确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。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“捕诉一体”的办案优势,在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,消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担忧和顾虑,积极听取辩护人、值班律师的意见,从事实、证据、情节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说明量刑的有关理由和依据,真正到达定罪准确、量刑宽严恰当,充分体现出认罪认罚从宽的如何从宽,使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从内心认同接受量刑建议。据悉,截至目前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率达100%。
“巧”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近年来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后,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前,会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,就案件的事实、证据、量刑进行分析讨论,力求消除意见分歧达成统一认识。针对法院提出的量刑调整的建议,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分析讨论并适时调整。2022年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数293件380人,适用率达98.85%,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%。“巧”在运用辅助工具和借鉴已决案件近年来,江口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的客观、准确,且量刑建议采纳率高,不仅是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全面审查认定的结果,更是办案人员积极运用检察业务系统2.0量刑辅助工具的结果。在向法院提出确定量刑前,办案人员会运用检察业务系统2.0量刑辅助工具,辅助工具会提供专业化、精准化、规范化的量刑参考和已判决案件的判决情况,通过系统提供的量刑参考值并结合实际提出量刑建议。同时借鉴本院以往判决的类似案件,作为办理案件量刑的参考。量刑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的一个重要环节,对司法办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。而量刑建议采纳率更是量刑中一个重要的指标,它不仅决定我们的量刑质量的高低,更是检验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因素。
江口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,拓宽思路,多措并举,着力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,将最大程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造犯罪、化解矛盾、促进治理的效能,坚持依法可用尽用,较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
编辑 白春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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